磁湖春养老服务中心员工制度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亮明身份重申协议内容,积极主动作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服务人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客户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并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中心及客户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询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客户家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客户的同意或使用公用电话,更不能把客户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中心及客户主,沟通中尽量不要涉及与工作无关事项。
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
取客户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客户家。不得使用客户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及翻看客户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细节,不经客户同意不要进入卧室,如要进去工作必须先敲门,征得同意方可进入,出来时应轻轻把门扣上,平时应衣着简朴,不可穿太透太紧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浓妆。
12、不经中心同意不得外出,不能私自外出干活,不可把外人带到客户家中,也不可把客户家的地址及家庭情况透露给他人。
13、不得在客户家中看电视、听音乐,喝茶,喝酒,抽烟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14、给客户采购物品时,要记好明细帐,不得虚报冒领,要帮助客户节约各种开支。
15、与客户发生不愉快和矛盾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得擅自与客户争论,应及时向中心汇报,由中心出面协调处理。
16、本中心员工一定要按规定的服务内容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更不得擅自要求客户增加报酬,不得接受客户的小费,不得向客户借款。
磁湖春养老服务中心兼职人员劳动纪律
1、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招聘部分兼职员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兼职人员需具备一定从业技能,身体健康;应聘人员须填写兼职人员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录用;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
3、兼职人员薪酬按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计算给付,无保底工资,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中心不承担兼职人员医疗及社会保险。
4、兼职人员工作中损坏、丢失的财物一律照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计工资,并如实修复完工,造成材料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5、兼职人员不执行坐班制,中心如有工作安排会通过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先到中心领取服务单据,再上门为客户服务;如不能接单,应告知中心另行派单。
6、根据中心指派开展工作,不得挑三拣四;接单后及时与客户进行联系沟通,按时上门服务,超过10分钟未主动沟通的,扣发10元/次。
7、从事固定定单空余时间也不能耽误零星业务否则将扣发10元工资/次。
8、标志服连续两天不穿的扣工资10元。
9、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只要是收费的发生交易的均视为私活),偷卖材料,造成损失一律按原价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价格的双倍扣发工资(凡参与此活的人均视为责任人,按人头计算份额)。
10、兼职人员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安全守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扣发10元/次,因违规造成的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11、完成任务后,离开顾客家时,要留下本中心的热线电话12349便于更好的为客户下一步服务。
12、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