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工作自查报告
县编办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执行和履行行业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机关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一)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8名。其中1名副2名;党内职数按县委规定配备,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府办发[2011]7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4个。目前,我局严格按照 “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综合股、法规股、督查股。
三下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7人。设大队长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我局严格按照 “三定”方案设立了赤城中队城南中队、园区中队、规划中队、特勤中队、蓬南中队、金桥中队、文井中队、天福中队9个中队。
(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8个,实有在编人员16名。
三局机关机构编制自检自查情况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 “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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