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准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坚决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党、决策部署,、省和、市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制度部署要求,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各项运行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三、科学安排部署。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前两年园区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工作实际,在全面对标对表全国、全省、全市整治方案基础上,适当增加整治行业领域,科学、合理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办(所、分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自觉主动承担起抓落实的关键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按照方案安排,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每项工作见行见效、务求必成。
五、密切协调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整治任务,各办(所、分局)要发挥统筹作用,积极沟通协调,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立足职责职能,加大对各企业的指导帮助,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主动加强与县各专项牵头单位的工作对接,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强化督促检查。各办(所、分局)要加强对各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江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10日附件9县工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安委会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园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及入园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一)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工业园区总统规划、建设及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基本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工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工业制造类企业全面完成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安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工业园区基本建成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工业制造类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基本形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安全监管得到有力保障。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责任明晰,设有专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得到有效保障。
(五)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根绝重特大事故,园区基本实现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1.厘清监管职责,强化执法力量。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园区管理主体的监管责任,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并结合实际配齐配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有力保障人员、装备、经费等要素投入;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园区各办、各派驻机构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发挥规划、用地、产业等在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2.抓好全面统筹,科学规范监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一同谋划考虑;把园区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实施一体化管理;定期会商研判安全风险,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建立与县职能和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共同研讨推进工业园区整治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二)强化园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3.规范园区规划布局,科学划分功能分区。根据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功能分区,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企业,勒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退出。4.严格项目准入,落实安全生产淘汰机制。严格入园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引进高风险项目,执行重大安全风险项目“一票否决”制;严禁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入园,严禁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不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以及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项目,严禁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投产运行,对2020年前落户企业,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开展安全现状评价,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园区内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且整改无望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关停,退出园区。5.严格标准规范,合理布局园区企业。企业分布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做好项目厂址比选论证,合理确定企业布局分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距离不达标等问题隐患,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将企业安全距离评估纳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6.健全安全保障,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工业园区生产负荷与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结合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需求,定期评估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完善工业园区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燃气管线、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疏散场地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养护,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7.定期安全评估,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全面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并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之后每五年评估一次,确保工业园区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8.强化区域管控,推进封闭化管理。根据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功能分区、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研究实施封闭管理的可行性,并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分时段封闭、分区域封闭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2022年底前,化工集中区和园内其它高风险区域实施封闭化管理;其它片区加强出入口管控,完善监控措施,逐步推进封闭化管理。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双重预防控制体系9.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一报告双签字”要求,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工业制造类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安全投入及时保障,隐患排查常态化,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10.企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管理执行“一图一牌三清单”,即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评估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张贴安全风险告知牌,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即);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管理台账,全面排查设备、工艺、管线等方面泄漏爆炸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40%以上、2021年底达到70%以上、2022年底全部达标。11.紧盯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治理。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针对性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登高作业、(冶金、建材)煤气作业、燃气、涉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12.加强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入企作业管理制度,实施诚信管理;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备案,掌握承包商入园开展危险作业情况,组织开展对承包商作业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协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承包商,采取责令停止作业、禁止入园等相应措施。
(四)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13.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78号)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水平技改提升类项目除外),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关闭退出;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原则上要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取消化工园区定位。14.加强涉熔融金属和煤气企业聚集园区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园区涉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作业企业,建立管理台账,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园区涉煤气作业企业规范设置煤气紧急切断和监测报警装置,煤气作业人员全部经培训具备煤气安全知识;涉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排查并整改到位。
(五)强化园区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15.强化执法监督与工作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应用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提高监管针对性;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聘请第三方力量参与等方式,发挥行业部门和技术专家优势,增强执法实效;定期组织同类型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17.强化公用设施安全保障。加强水电气供应、污水处理、公用管廊、燃气管线等保障园区运行的各类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立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每年联合县职能部门完成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18.加大考核评比奖惩力度。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在支持、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工作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比重,发挥考核评比促进安全生产作用。19.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2020年底前,工业制造类规模以上企业注册并使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报告查改隐患情况,2021年底覆盖园区所有工业制造类企业;2021年底前,化工集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20.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资、技能等情况摸排,建立企业应急救援信息库,全面掌握园区及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2022年底前制(修)定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建立完善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整合和优化园区专业的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加强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与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实际,积极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帮扶指导,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12月)。严格对照任务目标和重点整治内容,采取自查、执法检查、专家“会诊”等措施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摸排梳理,完善企业监管台账,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及管控治理措施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聚焦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复杂、难以整改的机制性问题和突出风险隐患,通过多部门研讨推进会、专家咨询会诊等措施,切实整改问题隐患,进一步深化整治,推动基本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工业园区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照目标要求,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回顾,查缺补漏,强化薄弱环节治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安全基础更加牢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一批改进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推动工业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注重科学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领,将工业园区安全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强化高位推动,成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及其办公室,由园区管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安监办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办(所、分局)分别负责专项整治的对口联系、督促指导、收集汇总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明确部门分工,梳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三)改进工作方式,监管与服务并重。按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实施针对性、精准化监管执法,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排查检查,注重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过组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讲,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四)坚持抓严抓实,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展,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检验整治成效,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按计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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