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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范本
2024-06-26 15:35:3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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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范本

区海洋与渔业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指导思想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2.2组织分工与职责2.3组织协调3工作流程3.1发布台风消息阶段3.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3.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3.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4应急措施4.1收到台风警报时应急措施4.2台风进入紧急警报阶段时应急措施4.3台风过境时应急措施4.4发生伤亡事故时应急措施5灾害恢复措施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确保全区海洋与渔业系统抗台防汛工作的有序进行,实现抗台防汛工作组织保证、措施落实、职责到人,维护全区广大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各级和主管部门的抗台防汛具体部署,现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特制定区海洋与渔业系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区防汛抗台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和职责,区海洋与渔业局肩负着全区海洋与渔业的行政执法与管理任务,从担负减灾与抗台防汛的角度来说,主要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主要渔港、渔业船舶及水产养殖区域防汛抗台。1.4指导思想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良好预警、防范、应急、灾后恢复及信息传递工作机制,有效防御台风灾害,保护全县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区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在区委、区领导下,成立区海洋与渔业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汛抗台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海洋与渔业局担任,分管渔港、渔船和养殖的副为副组长,渔政、渔港监督、养殖、安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在抗台期间,根据台风级别,本局增挂抗台防汛指挥部,其抗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即为指挥部班子成员。下设指挥组和临时办公室、政宣组、巡查组、抢险组、后勤组等专门应对小组。2.2组织分工与职责2.2.1指挥组:由总指挥兼任组长,其他领导人员参加。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负责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通知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在位,并根据灾情情况,及时作出抢险部署,组织实施。2.2.2防灾减灾组:由一名局领导负责,以局安全管理防灾减灾科和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为主组建。主要任务是向全区各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发布台风暴雨等有关信息,宣传发动广大渔民群众和干部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准备,负责灾后全区海洋与渔业受损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2.2.3巡查督导组:由一名局领导负责,人员由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中层干部组成。主要任务是检查全县渔业生产设施、渔船抗台准备工作,并做好危险地段和重点防区巡查和预警,协助各级领导做好抢险应急工作。2.2.4后勤宣传组:由一名局领导负责,由局机关办公室及下属各单位内勤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防汛抗台的物资准备工作,安排生活和抢险的必需品,常规医疗药品以及车(船)的调度,把抗台人员、物资及时送达指定位置,对抢险过程中出现伤病人及时送治救护。并准备有关器材(摄影机、照相机等)宣传报道抢险中先进典型事迹。2.2.5抢险应急组:由一名局领导任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抽调年富力强、思想过硬的中青年组成应急小分队,就地待命,随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险情,作出快速应急行动,并在抗台过程中,开展执勤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本部门防汛抗台工作安全。2.3组织协调2.3.1与区三防指挥部的关系。本系统的抗灾防汛工作,遵照区委、区统一领导与部署进行,在具体行动上听从区三防指挥部的有关指令,并及时地将本系统有关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向区三防指挥部进行请示与汇报。2.3.2与下属单位的关系。本局抗台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可直接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下达指令,并保持24小时联系。2.3.3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本局与各街道(乡镇)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共同研究,协商处理有关事宜。向各街道(乡镇)发布有关渔业系统防汛抗台具体通知,并视工作情况,深入到基层第一线,协同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组织有关抗台抢险战斗,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灾后,应与有关部门互相合作,认真做好灾情调查,核准受灾程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措施。3.工作流程根据台风特点和规律,将防台工作划分为发布台风消息、发布台风警报、发布台风紧急警报、解除台风警报四个阶段。各个阶段具体工作流程如下:3.1发布台风消息阶段(即省、市气象台已发布台风消息,经正式确认编号的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区的情况或区三防办启动应急响应)。3.1.1待命。一名局领导到位,布置值班工作,随时了解台风走向。3.1.2预防。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保证1名负责人在岗。安全管理防灾减灾科负责向乡镇通报台风消息及上级有关要求,并协同渔业产业科分别了解渔船和养殖区域动态的防台准备工作。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要加强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台风走向,并及时发布台风信息,按规定通知在外海渔船驶入安全水域避风。渔政和渔港监督要掌握出海渔船动向,检查港口船只情况,渔船出港生产。3.1.3督查。由本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监督检查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对象抗台和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3.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即: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正向我市逼近或区三防办启动应急响应。)3.2.1部署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必须进岗到位,及时召集防台工作会议,分析情况,布置抗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3.2.2物资准备。根据本系统防汛抗台预案,检查各有关单位领导是否到位,并检查抗台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设备的准备情况,对未达到要求者要限期改进和完成。3.2.3预警预防。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由局统一安排,必须将所了解到的台风预测情况,及时通知各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保持通讯联系。(1)由安全管理防灾减灾科与各街道(乡镇)联系,并利用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系统平台与外出渔船取得联络,及时通知出海船只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2)渔港指挥部做好在建渔港防汛抗台有关工作。(3)养殖站要及时与养殖重点各街道及乡镇(或村、户)联系,协调、督促、指导养殖户落实各种防台措施。(4)办公室负责抗台防台的后勤保障协调工作,做好台风防御所需的物资、车辆和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种渠道畅通。(5)渔政执法大队的渔政船的船员应满员到岗,处于适航待命状态,要加强台风期间渔港港内渔船安全检查。3.2.4查漏补缺。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到位,按各自的职责布置各项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汇报防台准备情况以及抗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3.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即: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将在我市登陆,开始降暴雨或台风外围风力已影响我市或区三防办启动、应急响应。)3.3.1应急指挥。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入日夜值班状态,局负责人进岗到位指挥,并定时与上下级之间进行通讯联络了解动向。3.3.2应急待命。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防台指挥部门,同时收听气象预报,及时了解台风形势,做出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并部署抗台抢险工作方案,抗台防汛应急小分队集中待命。3.3.3应急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防灾减灾科与各街道(乡镇)进一步取得联系,检查渔船回港情况,对回港的船只建议到相对安全的水域避风,对尚未回港的渔船要加强联系,通报给其属在的乡镇(街道),并上报区,采取应急措施。3.3.4应急抢修。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督促相关单位对鱼虾塘及养殖设施防台加固;对已出现渔业险情,协助当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3.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即:省、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台风降雨已基本停息,洪潮威胁基本解除或区三防办解除应急响应。)3.4.1统计灾情。各相关单位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迅速收集掌握灾情,认真统计核实后汇总到局安全管理减灾防灾科,局安全管理减灾防灾科及时上报到有关部门。3.4.2抗灾自救。本局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发动群众抢修渔业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并协助各各街道(乡镇)组织群众抗灾自救。4应急措施4.1当收到台风警报时,发现海上起浪,应督促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撤离上岸,管理船进港。同是应做好网箱工具加固,如加封网盖等措施。4.2当进入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根据市、区各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在预报台风登陆点组织群众应急转移时,要积极协助当地,搞好渔民群众的转移。4.3台风登陆或过境时,若接到渔船走锚漂失或发生重大沉船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将详情(包括船号、船上人员、发生地点、时间)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同时,根据当时风浪强弱程度、风力走向制定施救方案。4.4本系统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接报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转报险情(灾情)。同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协助当地组织指挥救护工作。5灾后恢复措施5.1当台风过境后,及时调查受灾情况,做好统计汇总上报工作。5.2立即组织群众深入重灾区,协助当地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5.3对受损的渔业重点部位、重点项目工程,要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呈报要求落实有关救灾补助资金,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渔村的渔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5.4针对受灾情况,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为灾民出主意、想实招,如修整鱼虾塘进排水设施,调整养殖品种,组织调运鱼苗种,整治受灾环境等,并协助落实有关救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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