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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务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4-06-26 15:35:3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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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务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财务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是行政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改革多职能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计划财务股创新思路、规范管理的一年。计划财务股坚持“以收支两条线”的财政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好每一项工作。完成了部门职责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2022年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做好2022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完整、准确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及时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规范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及各项林业非税收入征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信息公开,提高我局行政、事业单位支出信息的透明度。

二、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做好我局资产清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股统一组织和协调对我局所有资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账实核对,对资产清查报表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国家再造规定和资产清查有关,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等,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

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降费减费执行。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国家和省、市相关降费减费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玉财非税7号,对本局的行政事业性收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森林植物检疫费2015年已停征,育林基金2016年2月征收标准降为零,最终达到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

四、开展2022年规范地方举债行为专项督查的自查工作。根据元江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规范地方举债行为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围绕督查内容认真自查,填报规范地方举债行为专项督查的自查情况表。通过自查本局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存在。

五、认真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报告根据元江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玉溪市XX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元财发28号,我局成立了部门(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制定、完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推动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认真配合市“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组到本局督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5月3日上午,玉溪市“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第三组组长市审计局副李XX率市治理“小金库”工作督查组对元江县林业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督查以“听、查、谈”的方式进行。仔细查阅了近三年相关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经过严格督查,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且督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林业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账务处理规范、手续完备,审批支出制度健全。

七、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控制预算支出。根据元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元财发2号),核定元江县林业局2022年预算收入1600.35万元,预算支出160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51万元;项目支出800.84万元。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林业各项非税收入严格依照法律行规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收入,没有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通过电子缴库系统及时缴入国库

八、加强各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各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化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建设、保护和恢复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按林业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兑现,严格监督控制,确保林业项目建设绩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9、认真组织开展林业扶贫资金自检自查工作。根据玉溪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扶贫资金督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督查范围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认真自查我县林业财政扶贫资金完全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存在编造虚假事项骗取补贴资金,多头申报、重复享受林业财政扶贫资金,利用虚假合同套取林业财政扶贫资金,以及其它非林业扶贫用途和挤占挪用林业扶贫资金问题。

十、认真做好争取上级资金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促进我县林业经济持续发展。2022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7222.3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609.0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13.27万元;比上年增幅42.87%。

十一、监管下拨乡镇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2022年主要财务工作计划:

一、认真完成2022年度行业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全面系统的统计好林业专项资金投资、省级投资、市级投资、县级投资资金。

二、及时做好2022年度年初林业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确保林业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认真做好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的审核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的审核工作。

四、按月报送行政事业单位月报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厉行节约”指标统计表。

五、认真做好争取上级资金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促进我县林业经济持续发展。

六、认真做好本局地方性债务余额清查工作,及时报送债务余额各项报表。

七、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林业专项资金管理。

八、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做好我局资产清查工作。

九、认真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配合做好林业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并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促进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十一、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使用和管理,坚持“以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管理、使用。

十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所有经济活动向监督机关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三、认真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十四、做好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

十五、监管下拨乡镇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财务工作目标: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规范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及各项林业非税收入征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信息公开,提高我局行政、事业单位支出信息的透明,确保林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资源管护等,管好家、理好财,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促进我县林业事业维步发展,建设美丽生态元江。林业局财务股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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