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客户挂失申请书
第一联银行留存
个人客户挂失申请书
第二联做挂失业务传票
个人客户挂失申请书
第三联交客户保管
客户须知
一、客户申请挂失时填写的各项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误,不得涂改。申请挂失时,应提供存款人
姓名开户时间、种类、金额、账号、开户时预留住址及电话等账户信息。
二、客户办理正式挂失申请时,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理。若是他人代理挂失,须同时提供代理
人和原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存款人死亡须提供死亡证明)。
三、正式挂失满七天后,须由客户本人持挂失申请书第二联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理正式挂失的银行机构办理换发新存单理人除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正本,如: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授权书、财产继承书、遗嘱、判决书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户口簿等。
四、如银行需向证件签发机构发查询函核实客户开户资料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推迟办理正式挂失的换
发新存单(折)、撤销挂失、更改密码或支取存款手续,但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除外)。五、若客户以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申请的临时挂失,必须在挂失申请之日起五天之内,到银行办
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临时挂失在申请日次日算起的第六天自动失效。
六、若客户的个人存款账户已被冻结止付,银行受理挂失申请后,解挂或撤销挂失均不改变账户挂失
前的冻结止付状态。
八、在银行受理挂失申请前或挂失失效后账户内的个人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银行不负赔偿责任。挂失类别为借记卡时,所关联的账户仍可以便用。
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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