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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大全
2024-06-26 15:34:26 责编:小OO
文档


学校安全制度大全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乡镇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委。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

4.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办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8.按时开锁大门。

9.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2

人员出入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进出入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2、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3

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抗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4、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超速运行。

5、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电影等大型活动由学校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9.网络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通过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二、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三、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四、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五、严格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严格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七、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内容。

八、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7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水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用电安全制度

用电制度是学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如发现室内外,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出现问题时,应主即向有关领导或学校电工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学校各处、室、班级均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有关领导及电工批准,不准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不准随意改动原有的供电线路及设施,否则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自己负完全责任。

4.各班主任要负责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常识,不乱动灯口、开关、插座等供电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5.每一位教职工及全体学生都要增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照明灯、电风扇及其它教学用电设施不用时应及时关闭。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校夜间巡查制度

1、学校领导须坚持夜间带班巡查制度。

2、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学习,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验明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离校。

4、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通讯工具,保证人身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校外人员留宿。

6、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学校物资器材须经主管领导批示才能出校,否则不予放行。

7、严格交,24小时不得空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提前请示主管领导进行调换。

8、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学校的技防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9、夜间值班期间要坚持对校区的巡查工作,发现异常或其它可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警或报告主管领导。

10、值班人员应认真详实地做好值班记录。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工作原则

队伍健全、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二、信息报告内容

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打架、聚众斗殴、张贴反动标语传单、暴力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

三、信息报告队伍

班主任是学生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负责本班学生安全信息的报告工作,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则为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进行实地了解、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要报送的由学校负责人上报有关部门。

四、报告方式

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将事故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同时告诉学生家长。

2、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学校领导应在1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乡镇教办和教育主管部门。

3、对重大事件,除初次报告外,根据情况变动随时进行阶段报告。

4、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10日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5、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各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4、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6、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巡逻护校制度

1、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2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并按要求坚持巡查,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理。

5、值班巡逻护校中,要随时接受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3.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4.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5.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做好晨检查,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值校领导,学校值校领导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和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班主任,学校领导,镇教办领导、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疫情科、教育局、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教育课.班会.团会.讲座.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家长、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赴医疗机构就诊。教育学生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发现有疫苗漏种的,督促其到当地卫生院进行补种,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中心领导要坚持白天带班制度、带班清场制度、晚上值班制度,要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日常,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灾害,要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到位,带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值班领导要严守岗位,对上级机关的指示、命令、规定要做好详细的16

记录,并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转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要加强对夜间值班的管理。各夜间值班人员要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空岗;坚持每小时巡查一次,严格交制度。发现火险、盗情等问题要及时报警和报告值班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4、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要亲自处理,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纪、确保教学质量,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

2、学生请假半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两天以上三天以内者由政教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副校长审批;一周以上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者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

3、凡需请假者,应由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按批准权限,经有关教师或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别人不得代假、捎假),同时需到班主任处领取家长回执单,在假期期满时经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主任保存。

4、正常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相关证明履行手续,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

5、因病不能坚持上课需请长期病假者,必须凭市级以上诊断证明方可请假。

6、因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由家长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7、请长假的学生,必要时学校可与有关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学校,应取消批准的假期,按旷课论处,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关处理。

8、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课,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要求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课者,不按时销假、续假者应严肃处理。

学生因病缺课追查及登记制度

一、学生在校生病、在校医门诊后视学生病情给予病假,开具疾病证明,学生主任请假登记。

二、学生生病不能到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向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病情,学生复课时,向班主任老师上交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家长的请假条,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每月一次对各班发放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了解学生病假情况,并做好病假登记。

四、学校卫生室每月一次统计各年级以及全校学生因病缺课率,并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住宿生夜间点名查铺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坚持每周必查,抽查学校带班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安全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校正工作中的偏差。

二、学校实行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人员,必须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三、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夜间巡查,防止学生夜间外出。对重点部住更要高度重视,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四、宿舍值班人员要加强学生夜间管理工作,注意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寝人员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去向;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学生外出,防止学生夜间用火、使用电器,防止学生进入他人房间或出现被盗情况。处理学生晚间生病等偶发事件。

五、带班领导要认真对值班教师到岗检查情况进行记载,对学生寝室纪律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在师生中进行总结。

七、宿舍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载表,特殊情况要报告值班领导。要加强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八、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宿舍路灯及应急设施,遇有损坏及时报告学校进行更换。

九、学校对工作负责未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责任的依法追究责任。

学生外出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保障学生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严禁任何班级私自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活动,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组织教师负责。

2、在上室外活动课时,教师不得擅离岗位,要时时关注学生安全,不得要学生做任何有碍学生安全的事情。

3、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外出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出校,并作好记录。

4、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5、班主任要每天两次(早读、下午开始上课时)清查人数,及时追查无故未来校学生。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7、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制定预防疾病措施:(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交通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21

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校内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危房报告制度

一、房屋围墙、门窗的全面安检

认真组织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首先,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教室、宿舍、楼梯走道、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22

齐全,并确保安全有效。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地停止使用,并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维修、更换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三、学校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措施。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保障配备的消防措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认真组织检查保安、值周、巡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防止针对住校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

六、学校在楼梯间设立了警示标志;在楼道上设立了左右标志;在晚上上自习若遇突然停电,有值周老师和上自习的老师进行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故。

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2.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

3.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5.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引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6.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7.购买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到门备案,按量到指定部门购买,要根据药品性质,按有关规定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24

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25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文章来

庆云县明德实验学校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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