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义合伙人):身份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实际合伙人):身份社会信用代码:丙方(实际合伙人):身份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2.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利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六、保密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八、其他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6.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甲方(转让方):身份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让方):身份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下称“合伙企业”)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注册地址为。2.甲方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持有合伙企业全部合伙份额的%。3.甲方有意向乙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比例);乙方有意从甲方处受让该等合伙份额,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出让合伙份额的比例、价格和支付方式1.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出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比例)的合伙份额。乙方在上述合伙份额受让完成后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2.本协议项下合伙份额的出让价为人民币元(以下简称“转让款”),乙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1)年月日前付清;(2)合伙企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之后个工作日内付清;(3)其它:。3.合伙企业现状的说明,已进行下列第种方式的处理:(1)乙方已经详细了解合伙企业的原合伙协议内容,并同时在受让后签署按原合伙协议签署;(2)甲方已明确向乙方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风险和运营现状,乙方已明确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业;(3)请见本协议附件: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现状说明。
二、甲方保证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生效、变更和终止1.本协议自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终止或中止:(1)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2)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毕;(3)本协议依法解除;(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而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4.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因合伙协议的或其它合伙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甲方向乙方作出的陈述或保证有重大不实的。(3)其它:。
五、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六、附则1.乙方成为合伙人后,应按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在本次出资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承担。3.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壹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其它合伙人同意本次转让的声明本人(本单位)同意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并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签署时间:年月日签字(或盖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_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_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_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_;合伙人住所:_;出资方式:_计人民币_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_;合伙人住所:_;出资方式:_计人民币_万元。
(三)合伙人于_年_月_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_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一)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名:_身份证号码:_合伙人签名:_身份证号码:_年_月_日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姓名:身份证号码: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双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3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__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焊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强制执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焊接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财务、管理、重大活动焊接公司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焊接公司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焊接公司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焊接加工业务)、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焊接公司进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名(盖章):签名时间:20__年_月_日合伙人签名(盖章):签名时间:20__年_月_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商务会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卡拉ok包房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出资方式: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甲:35%,乙:30%,丙:30%,丁:5%)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吴XX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1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九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有权将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权利在退伙人员退出后追加出资份额。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款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六章执行。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事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愿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为了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促使公司经济效益更突出,尽早为所有股东收回投资本金,公司决定每月拿出总利润10%作为行政管理奖励。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合伙人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第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的权利,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表决程序为。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人签名:合伙人签名: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合伙经营范围:。合伙期限: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个,分别是:1普通合伙人:;住所(址):,证件号码:;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身份证号码:;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身份证号码:;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身份证号码:;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身份证号码:;(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1普通合伙人:。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实缴出资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个月内缴足。2有限合伙人1: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首期实缴出资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个月内缴足。3有限合伙人2: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首期实缴出资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个月内缴足。4有限合伙人3: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首期实缴出资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个月内缴足。5有限合伙人4:_。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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