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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实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024-06-26 15:32:25 责编:小OO
文档


华电实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华电实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附件1:湖南省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规范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XX公司湖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等各岗位在工作和作业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履职尽责、层层负责的一项基本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用于规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责任界面划分、基本要求、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应建立以各级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责、以责论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若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变更,应及时予以调整并发文公布。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三章责任界面划分

第九条根据中国XX公司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1423号),集团公司基层企业对主办的多经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其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多种经营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管理责任。基层企业分管多种经营业务的分管领导对多种经营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多经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直接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其行政正职(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实体承担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上一级领导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所在地相关部门的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有效运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在上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

(六)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

(七)建立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八)认真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每年制定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九)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网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建立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十一)开展公司生产、基建的安全评价(评估),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十二)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十三)做好公司防汛减灾及一期灰坝取灰安全管理等工作。(十四)组织开展公司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五)加强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十六)做好公司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设备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加强基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十七)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负责新建、扩建工程生产准备工作;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十八)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单位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公司开展人身、设备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公司发生的典型事故,吸取其他企业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和重复发生。(十九)建立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二十)对所管理部门、经营实体负有安全生产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

第十二条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界面划分: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并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以各级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成1安全生产组织指挥保证体系第一级:总经理第二级: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三级:各班组长、外委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应围绕安全生产建立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管理体系。第一级主要职责:(1)总经理在主管单位分管多经、后勤副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领导责任,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多经、后勤副总经理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督促各生产部门、经营实体、全体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级人员落实重大操作到位制度,对生产部门重要岗位人员调配提出建议和意见。(4)具体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的技术改造项目。(5)是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单位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6)是“反违章”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及落实“反违章”行动计划,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反违章督查和现场文明生产检查。(7)负责“两票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两票三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和危险点分析工作。(8)负责公司安全性评价和经济性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评价自查,积极配合专家组进行专家查评,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对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具体实施负主要责任,落实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做到可控在控;组织编写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9)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编制“两措”、技改、检修、环保等工作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设备维护和日常消缺工作。(10)按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主持召开分析会,确保“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11)接到生产事故的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恪尽职守。(12)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督促隐患整改。每月主持本单位月度安全分析会及安委会会议。(13)对技改工程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进行落实。(1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两措”计划和防汛手册;审查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并对劳务派遣用工安全负责。第二级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安全目标,编制部门“两措”计划和设备运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实施进展情况。(2)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部门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公司汇报。(3)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反违章”措施。(4)确保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完备并符合规定,并督促正确使用。(5)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组织本部门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危险点分析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做好危险源辨识及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有关整改方案。(6)负责组织编写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和考核;对屡教不改,冒险蛮干的应停止其工作,并严肃处理。(8)组织生产过程中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对照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9)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10)贯彻执行“二十五项反措”等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范和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性或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抓好班组建设。(11)实施本部门作业范畴的安全设施标准化和现场作业标准化工作。(12)按照上级制度规定,作为具体实施部门,落实“三制”的组织和管理,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制度、标准的起草牵头工作,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质量负责。(1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技术监控、“三讲一落实”、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第三级主要职责:(1)班长是本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对所负责的设备安全运行负责。(2)带领本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快报等,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在本班组发生。(3)主持召开每天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班安全活动,开展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复杂和危险的作业,要指定监护人员或亲临监护、指导。(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控制。(5)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检修、施工)事先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并作好记录。(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全班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和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7)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即时整改,难以解决的要即时上报。要认真落实上级和公司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8)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本班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和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督促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品。(9)对本班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10)组织完成班内春季、秋季以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冬季防冻的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2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体系第一级:财务部主任第二级:财务部、综合部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体系应建立以岗位为主的责任制体系。第一级主要职责:(1)协助总经理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负责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及生产设备的保险索赔管理工作。(2)对“两措”计划、安全设备及设施更新改造、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管理的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并优先安排,保证各项安全投入费用按时足额到位。(3)及时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设备和相关财产毁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妥善的做好毁损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第二级主要职责:(1)参与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计划,技改、更改等具体项目计划;优先安排和保证安全生产和两措计划资金的落实;(2)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设备和相关财产毁损,及时妥善做好已毁损财产的理赔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以各级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组成1公司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生产部门及班组应设立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2三级安全网分别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业务上接受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领导。3公司安监专责作为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业务上接受上级单位安全监督部门的领导。4各外委项目部应按照公司发(承)包管理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员。

(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主要职责1第一级(公司)主要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创一流指标的完成负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安监专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2)组织建立健全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3)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4)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5)组织编制各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各级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6)监督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开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考试和安全网活动。(7)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方案和重大措施。(8)及时组织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方针和法律法规,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9)监督制定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建立安全生产危机事件机制,组织预案演练。(10)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等。协助各级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11)参加和协助各级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12)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3)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14)掌握使用各级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考核建议和意见。(15)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以及有关科研成果、竣工验收鉴定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落实。(16)每年组织公司季节性、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查重大整改方案,检查整改情况的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7)加强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第二级(部门级)主要职责:(1)部门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对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落实,是否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逐级分解,按“四级控制”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对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是否按期完成整改。(4)监督检查班组是否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重大危险源等相关工作,以及各项工作的整改计划是否按时保质完成。(5)监督检查班组是否贯彻落实二十五项反措及劳动保护措施,公司两措计划是否按时完成。(6)监督检查班组“三讲一落实”、“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7)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和按规定检验合格,职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8)监督班组组织开展的季节性、专题性等各类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9)及时向综合部汇报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现象,参与讨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10)积极推进“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等方法的应用,对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11)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3第三级(班组级)主要职责:(1)班长是本班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检修、施工)事先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并作好记录。(3)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本班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和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督促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品。(4)做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全班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控制。

第四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十五条“党政同责”指公司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华电实业支部,承担与同级行政领导班子同等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支部与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其共同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

(三)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考评、调整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人员履行职责;

(五)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管理权限内做出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决定;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依法做好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各部门、经营实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和上级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十)负责人外出离开本地期间,支部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支部除履行共同职责外,履行以下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和督促各部门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三)查处生产安全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各级行政组织除履行共同职责外,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覆盖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五)组织制定公司的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按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一岗双责”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部门负责人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章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

(一)领导责任各级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监督责任遵循“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监督责任;安全监督人员(含兼职)对各级组织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生产、按章作业、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风险控制等实行安全监督。

(三)现场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运行人员等对所负责的设备区域和现场作业人身安全负现场管理责任。

第六章责任制编制程序与内容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程序

(一)成立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编制小组依据公司岗位设置,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

(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经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后,上报到编制小组,编制小组审核汇总后形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

(一)本岗位涉及领导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二)本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

(三)本岗位负责管控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原则是:简单、实用,可操作性强。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做到上下配套、逐级衔接,没有空白,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每3年修编1次。当组织机构、业务领域、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小组应及时组织进行完善和修订。

第七章责任落实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按照公司综合考核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有下列情形的部门或外委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

(一)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长期不稳定,上级单位督办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问题项目到期未解决,安全生产风险高于公司可接受程度的。

(二)安全风险控制评估、重大危险源评估以及安全专项检查反映出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

(三)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未形成长效机制,重大隐患未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安全风险较大的。

(四)基建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施工混乱;基建安全专项检查问题突出,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的。

(五)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存在严重问题并未按要求整改的。

(六)同类安全生产事故重复发生的。

(七)公司认定应约谈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件。第二十对于下列行为或事项,即使无后果也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事故的从重处罚。

(一)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督办要求,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的。

(二)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其他被责令限期改正事项,逾期未改的。

(三)现场发生较严重违章行为的。

(四)违犯“双十禁令”触及公司安全生产“红线”的。

(五)公司认定性质恶劣的不安全事件。

第二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并按照中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综合考核标准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违反法律或构成犯罪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或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外包工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本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外包工程单位进行追责。

第三十一条综合部每月对各部门(含经营实体)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安委会,并在每月的安全分析会上进行点评。班组每两个月对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与点评,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任一条款未予落实者,给予100元及以上或待岗一月以上的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华电实业公司各部门安全职责(附件2)。

第三十一条华XX公司各部门岗位安全职责(附件3)。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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