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培训对象:我院医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临床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较熟悉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三、培训与考核
1、培训内容: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和外语以自学为主。2、培训时间:五年,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第一年,进行一级学科培训,根据各人拟培养专科安排轮转临床主要科室,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同时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以达到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能力。
第二阶段:第二至第三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者仍以第一阶段培训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完成轮转。通过各人所属一级专科,进行各专科轮转,参加各专科的临床医疗工作,实行住院医师负责制,达到能够对一级专科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处理的水平。
第三阶段:第四年,进入二级专科培训,逐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达到能够处理本专科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病例的水平。
第四阶段:第五年,安排6个月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以培养组织管理工作能力为主;安排6个月时间参加对口支援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带教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此阶段的考核作为申报主治医师的依据。
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主要由各轮转科室主任负责,第一阶段培训期间,采取轮转科室的上级医师集体指导。在第二、三阶段培训期间,可采取专人指导的方式。第四阶段培训工作由医务科协同科室共同完成培训的具体安排和进展工作。医务科、科教科负责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工作期间的指导工作,并定期督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3、考核方式:住院医师的考核成绩,第一至第三阶段的考核主要通过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内容进行考核,以科室考核为主;第四阶段的
考核主要通过政治思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考核,由医务科、科教科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主治医师的职称考试。
四、组织领导
在院领导下成立“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负责指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科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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