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出差人员制度
__公司外勤人员出差费用标准
一、出差的二个月内所有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第三个月过后公司外勤人员(区域经理、拓展专员和督导)在当地所产生的长途交通费(往返公司总部的长途交通费除外)、住宿费和生活费由代理商承担,其余由公司承担;
交通费、住宿费、电话费、伙食费标准:
一、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特级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杭州。(2)一级地区:1、除特级地区以外的地级市、省会城市;
2、天津、广州、深圳、杭州、东莞、珠海、中山、佛山、苏州、常州、无锡、宁波、温州、大连、青岛、南京的下属县级市县城。
(3)二级地区:1、县级市及县城、乡镇(天津、广州、深圳、杭州、东莞、珠海、中山、佛山、苏州、常州、无锡、宁波、温州、太连、青岛、南京的下属县级市县城除外)。
二、报销标准
1)车费:长途车费的实报实销
2)市区公交车费300元/月(公司承担)3)住宿费按以上标准去执行
三、日常生活的餐费、电话通讯费等由公司承担。
1)餐费:总监/副总:60/天,部门经理/区域经理:50/天,其他工作人员:45/天(包含三餐及饮水费)
2)电话通讯费:总监省内150元/月,省外20元/天。部门经理/区域经理省内100/月,省外15元/天。督导省内100元/月;省外10元/天。如电话因欠费停机或工作时间关机,超过24小时者将扣除当月话费补助的50%、超过三天者将扣除当月电话费补助。
四、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由带队领导统一报销,个人不得另外报销。)
(2)自有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3)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所有费用均有个人承担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4)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
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5)公司人员出差在外,不能以公司名义向代理商,加盟商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需经公司财务部同意授权方可借款,(公司以书面授权通知为准)。未经公司同意授权属个人行为。
五、外出市场人员的报销流程
1)外出工作人员回到公司三天内整理报销费用单及出差报告,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逾期不给报销。
2)出差人员凡是在公司借用相机、电脑等相关物品的回到公司三天内交还,借用当事人不得转借,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3)代理商承担的费用在进货款项里扣除。
七、市场人员的每周工作报表必须在周六下午4点钟前传回公司上级部门,违者将影响工资待遇的规定
公司报销费用的程序:
1.《费用报销单》+报销凭证+出差明细表+出差报告
2.考勤人员审核签字
3.各部门出差人员由上级领导审批签字,总监/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财务签字
5.总经理签字
6.财务复核出纳报销(银行打款)
代理商报销费用程序:
1.填《费用报销单》+报销凭证+出差费用明细表
2.代理商审核报销
出差费用预支申请: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获批准
2.在财务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出差人员本人亲自签字
3、各部门出差人员由上级领导审批签字,总监/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出纳审核办理借款。
5、公司出差人员,代理商安排公司外勤人员正常休息,由客服部跟代理商处核实已休人员,如有已休息人员回公司不能再调休。
6、公司出差人员已计划预订好的车票(火车票、飞机票、房间)等,因个人原因迟到或不参加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差当事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变更时间,须主管部门提前一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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