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由灯塔市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涉及基本建设项目所涉部门(单位)审批流程,通过优化流程、同步审批、分段办理、“一表”收费、规划图联合会审、联合验收,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实现基建审批的提速提效。参加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部门及单位包括发改局、国土局、消防大队、环保局、人防办、住建局{含村镇办(城市规划区外)、规划局(城市规划区内)、质检站、市政处、动迁办、房产处、园林绿化局}、城镇综合执法局、气象局、非税局、人社局、路政处、财政局(投资项目)、监察局(投资项目)、审计局(投资项目)、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热电、燃气公司、通讯公司、广电中心,共二十家。
二、主要内容
由市住建局窗口牵头负责,市发改局、规划局、监察局、气象局、房产处、路政处、人社局、财政局(投资项目)、监察局(投资项目)审计局(投资项目)、自来水公司、灯塔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等部门协办。在规划设计会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经辽阳市审图中心审图合格后,同时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前置条件到住建局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招投标备案、安全备案、质量监督、档案责任书等相关施工许可前置手续。取得上述手续后在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供暖、燃气、农民工保证金、开设道口、砍伐树木、挖掘道路、占用道路及绿地、
排水许可、通迅、有线电视、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核等工作,经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可帮助协调。
(四)竣工验收阶段。本阶段终点为建设单位具备办理项目总产权证的条件,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气象局、房产处、自来水公司、灯塔XX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由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合验收会,进行规划、环保、消防、防雷、面积测绘、水、暖、电、燃气入网、工程档案等的综合验收工作,各窗口单位验收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上门统一验收,使申办人尽快取得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书。
具体验收程序为: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向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联审办公室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其次各部门根据审批结论、批准文件和图纸资料等对竣工的工程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作实地介绍或接受验收人员咨询;最后各部门验收人员集中讨论交流验收情况,并将存在问题在联审意见书上注明,一次性告知需整改的问题。符合验收条件的在灯塔市城市房屋综合验收报告书上签字,当场向建设单位反馈书面验收结果。确保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尽早取得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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