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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汇报
2024-06-26 15:26:30 责编:小OO
文档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汇报

海勃湾区规范性文件

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及自治区、乌海市一系列相关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和完善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我区于20__年制定出台了《乌海市海勃湾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权限、范围和制定机关,严格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加大了备案审查的力度。根据《办法》规定,区负责审查组成部门和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备案工作。对以区和区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法制办按有关规定向市法制办报送备案,完善了备案监督机制。

二、工作程序执行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我区在审查各部门报区或区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时,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关。要求各部门上报文件前必须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必须广泛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和群众代表等的意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时,必须同时上报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的情况及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说明和制定依据,全区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区法制办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定,不断规范审查程序,及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凡是以区或区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能按照规定向市法制办报送备案。

三、监督指导情况

每年初,区都将这项工作列入区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区常务会议听取区法制办有关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汇报,就加强这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区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办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任副组长,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区法制办每年都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对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履行备案手续的规范性文件及

时要求其补报备案手续,对与相关法律有矛盾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我们将规范性文件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部备案审核、规范性文件是否经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法制工作机构提出的正确意见是否被采纳、制定机关是否按照备案审查机关的要求修正或废止等内容,都纳入了检查范围,通过这种监督有效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并为下一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自查整改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我区法制办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定期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同时,对全区19__年-20__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8件,废止23件,失效55件。目前,已向社会公布了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__年以来,我区再无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今后的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力度。提高区组成部门和千里山镇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区组成部门和千里山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按照《乌海市海勃湾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和《乌海市海勃湾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定期公布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应备不备”的单位,采取责令限期备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备案。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纠错力度。认真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和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对审查发现、上级批示、群众举报、批评的“问题”文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

三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将清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形成规范性文件的良性动态清理机制,并减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四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重新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档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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