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举报要说的很详细,应当准确地描述火灾场所的位置,火灾的原因,起火的经过和所在的楼层或区域,是否有人员被困或者受伤等。此外,还应该提供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消防人员联系。
消防不过关的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1、写信给当地消防大队或支队;
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3、在省级的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
4、直接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
消防举报可以举报方面如下: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举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议及时报警,并在等待消防人员到达之前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控制火势扩散,防止火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