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总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父母给儿女购房时,可提取父母公积金。纳入低保特困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销户时可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租房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或市场租房房租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贷款购
法律分析
一、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总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二、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三、纳入低保特困可提取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四、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六、租房
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你可以用公积金支付租房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或者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七、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条件:哪些可以提取?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较为严格,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才能够进行提取。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贷款本息的;
6. 房租提取的。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情形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要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来确定。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如账户存储时间、提取比例等。
总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较为严格,但符合条件的职工仍然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为了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应了解相关和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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