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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20:03:3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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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诈骗数额的划分和严惩情形。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并涉及特定情形,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此外,诈骗数额接近标准且涉及特定情形,或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应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诈骗罪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物所有权,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或贷款。

法律分析

应该报警处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金额的情况,应当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诈骗行为涉及发送虚假信息、救灾募捐、侵犯弱势群体财物等情形,应从严惩处。如果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并具备相应情节,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后者已在刑法中作了专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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