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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的解析
2024-06-30 07:01:27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的定义、缴存对象、缴存比例、办理流程和归集管理等内容。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在职职工中缴存长期住房储金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中,缴存长期住房储金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

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4.归集管理都包括那几项?

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

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6.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出。

8.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9.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有何规定?有何作用?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10.单位怎样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账。

11.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1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13.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有误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名字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14.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怎么办?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变更文件及单位出具的变更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15.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16.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行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它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各种功能的联名卡。

17.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18.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19.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

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0.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2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22.职工月平均工资怎样计算?

职工月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23.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按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24.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职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5.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

新参加工作职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之和)。

26.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有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发生严重亏损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7.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可封存在原单位或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内;有新接收单位的,应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28.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可以到相关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到任何一个相关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29.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888888”或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最后六位数字;持有公积金联名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和公积金联名卡内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一样的,在相关银行发出的密码信封内,由电脑随机生成。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存,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的专项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职工实现住房基本需求,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城镇各类企业及其在职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分为月缴存和年缴存两种方式。月缴存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年缴存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数额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查询、提取、转移等咨询服务,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实施也有助于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住房市场的发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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