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的职责
1、接待本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乡外人士或有关运输车户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
4、及时、准确地向所长和主管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
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7、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
8、为上级主管部门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5、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三、受理范围
一受理
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人民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
5、其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
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
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
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无效的,由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
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本单位处理。
4、对越级集体上访,滞留信访场所,或有过激行为的来访人员,需要有关部门来人劝返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派员来本单位劝返。
5、对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后,来访人拒不接受处理意见并无理取闹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向领导报告,由有关领导通知门派民警到现场依法妥善处置。
五、工作纪律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河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
1、不得难、歧视来访人;
2、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
3、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4、不得接受来访人和接访人的吃请;
5、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镇领导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和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
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接访事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依理、依情、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二、接访领导与对象:
接访领导为镇全体党政领导;
接访对象为镇广大干部群众及外地有关人员。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每月15日、25日为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当值镇领导外出,由当值镇领导商请其他镇领导代替;镇党政
综合办应将每一_____个月的接访领导名单和分管的工作在宣传栏中公布;遇到重大接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接访地点安排在镇机关群团办公室。
四、接访内容:
一对镇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后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大干部群众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具体办事
部门解决不妥需要向镇领导反映解决的问题;
三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四重要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六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
七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每年年底,由党政综合办会议讨论确定次年镇领导接访。
二接访采取候访方式,每月由镇领导负责在接访日等候来访者。镇信访办值班人员提前按镇领导接访顺序预约好接访领导,做好接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镇领导接待案件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三信访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领导接访日的接待记录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完整的记录,负责填写《接访情况记录表》,搜集保管好信访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部门交办。
四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意见,商请分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并交办公会议或党政会议讨论解决。
五接访事项由责任部门按照接访领导的指示或会议讨论的决定办理,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但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六、督办反馈:
一责任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负责记录的信访办公室人员。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信访办公室负责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收到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责任部门重新办理。
三每年12月底,信访办公室要将全年镇领导接访情况汇总,经党政综合办会议审议通过后,交档案室归档。
高潮村开门
1、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制度。
2、实行村两委主要领导带头,上下左右联动的大接访工作机制。
3、村级公开栏应对领导接访工作内要进行公示,并公布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及联系电话等事项。
4、村领导应认真登记、建立台帐、热情接待群众、帮助解决问题。
5、村两委应每天安排一名领导接访;每周安排一名主要领导接访。
6、对村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要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及时帮助信访人解决问题。
高潮村来信办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的登记工作。
二、根据来信反映的具体事项,将信件上报村级相关领导。
三、村级相关领导应认真阅读来信,分析来信反映的信访事项,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和单位。
四、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应认真办理信访来信。
五、信件的办理结果应及时答复来信人。
六、信件办理结案后,应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对已经办结不再受理的来信,不需要办理的重复来信,无参考价值及内容不清的以及其他不需要办理的来信,集中存放,定期销毁。
八、办信工作人员应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漏信访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对信访人可能造成损害的信访内容。
九、办信工作人员不得丢失、隐匿或自行销毁信访来信材料。
高潮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1、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村里每周排查一次,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要随时开展集中排查。
3、排查应确保不留死角、无疏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
4、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应采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5、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排查结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6、应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化解,积极协调,推动案结事了。
高潮村来访办理制度
一、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来访,做到有访必登、规范登记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接待。
三、接访应工作细致、认真负责,做到“弄清问题、讲明、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五、在接访处理中,应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强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
六、对事实清楚、明确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
七、对反映的问题无法律法规和依据的,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八、对不属于村级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进入信访代理程序。
九、对属于村级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办理并答复来访人。
十、对办结的信访材料应及时归档和整理。
高潮村信访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制度是指对本村发生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分管村领导干部亲自负责处理的领导责任制度。
三、包案领导应负责主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案件办理。
四、凡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应本着急事先办的原则,尽快办理。
五、将领导包案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范围,考核情况向慈湖乡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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