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怎么样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2024-06-30 11:24:13 责编:小OO
文档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和机关的正常活动。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了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罪。该法第26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此项规定,对于惩治间谍犯罪和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犯罪,维护,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间谍犯罪是一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又具有十分隐密的特点。打击和防范间谍行为是机关的专门职能,同时,维护,人人有责,同间谍犯罪的斗争,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的支持与配合,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的行为,严重地妨碍了机关打击间谍犯罪的职能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为了适应新时期加强工作,加大打击间谍犯罪力度的需要,本法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法》第1规定,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因此,向机关如实提供有关危害的情况和有关证据,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没有履行这一特定的义务。本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所谓拒绝提供,是指司法机关在调查间谍犯罪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不肯告诉或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证据。既可以明确表示不予提供或不知道,亦可以是虽未明确表示不予提供,但对所知道的情况、证据采取躲避、推诿、装糊涂、东拉西扯等方法拒绝提供,使得机关无法了解到有关的情况及证据。如果机关没有向其调查取证,就谈不上所谓拒绝,即使其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或者掌握了他人的间谍犯罪证据,而没有主动报告、提供有关情况或证据即知情不举,也不构成犯罪。本罪属结果犯,拒绝提供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经过教育,仍坚持拒绝提供的;拒绝提供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耽搁了工作,致使间谍犯罪分子逃匿,或使一些重要证据消失的等;基于卑鄙动机如因与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有夙怨欲求报复而拒绝提供的;兼有其他不构成犯罪的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拒绝提供的;等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而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故意地拒绝提供。因此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须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是行为人"明知"的内容,指的是明知他人参加外国的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的派遣任务,或者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为国外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我国情报,指示轰击目标的犯罪行为。二是故意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