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处罚
2024-06-30 11:24:26 责编:小OO
文档


占用消防车道的处罚存在以下情形: 1、个人占用消防通道的: 不扣分,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单位占用消防通道的: 一般情况下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分析

占用消防车道的处罚存在以下情形: 1、个人占用消防通道的: 不扣分,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单位占用消防通道的: 一般情况下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那里都安有消防指示灯。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危险发生时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的处理: 1、当危险发生时,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即使消防车也只能勉强直行通过,但由于车身过长,消防车尾部很容易刮到拐角处的路边私家车。 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可以强行推开进行紧急救援,消防部门不需要赔偿。从法律上讲,消防车是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失的,由造成危险的人承担责任,紧急避险过度的,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私家车违规堵塞消防通道导致刮蹭,消防车遭受损失,消防部门可以保留向对方索赔的权利。私家车主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停放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既违反了《道路交通法》,也违反了《消防法》,而后者的责任要重得多。 3、消防救援机构执行灭火救援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消防车通行的,由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或拘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