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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免予刑事处罚后如何处理?
2024-07-09 23:21:38 责编:小OO
文档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免予刑事处罚属酌情处罚,党组织决定处分方式。党员犯罪需开除党籍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过失犯罪被判三年以上徒刑。对于过失犯罪被判三年以下徒刑、管制、拘役的,一般开除党籍。个别情况不开除党籍的需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分析

根据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免予刑事处罚的属于酌情处罚情形。是否处分、如何处分由党组织决定。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拓展延伸

党员免予刑事处罚后如何进行纪律教育和整改?

党员免予刑事处罚后,应加强纪律教育和整改工作。首先,党组织应深入开展个别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引导其深刻认识错误并进行自我反思。其次,针对党员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同时,加强党内教育,组织党员参加党性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此外,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纪律教育和整改,提高党员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表现,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结语

党员免予刑事处罚后,应加强纪律教育和整改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通过个别谈话、制定整改方案、党内教育培训和举报机制的建立,引导党员深刻认识错误、自我反思,并提高其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这些措施将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纪律教育和整改,提升其思想品质和行为表现。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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