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委会成立要经过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