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受理拖欠物业费的起诉,即使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起诉需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
起诉拖欠物业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不影响受理案件。人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物业欠费多年,不受理,如何维护业主权益?
当物业欠费多年且不受理时,业主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制定还款计划或协商减免利息。其次,业主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途径,例如通过仲裁或调解来解决争议。此外,业主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加强对物业的监管,确保其履行管理职责。最重要的是,业主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欠费通知、付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或相关机构。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措施,业主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公正解决欠费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拖欠物业费的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受理,即使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也不会影响受理案件。人民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业主在面对物业欠费多年且不受理的情况下,可以积极沟通、咨询专业律师、寻求部门的支持,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公正解决欠费问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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