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区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轻微伤不支持精神抚慰金;一般伤害1000元至5000元;伤残等级确定不低于5000元;造成死亡不低于50000元;特殊情节可不按标准确定;受害人过错程度可减少赔偿金额。
法律分析
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
每一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下面以安徽地区的来举例:
《安徽省高级人民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拓展延伸
2023年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的审查与变革
2023年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的审查与变革意味着对当前的赔偿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变化。审查的目的是确保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考虑到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变革可能涉及到对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赔偿范围以及赔偿方式的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并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这一审查与变革的过程需要法律专家、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以确保制定出更加科学、公正、合理的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为受害人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结语
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其获得公正的赔偿。根据安徽地区的相关指导意见,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和特殊侵权情节而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2023年的审查与变革将对当前的赔偿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这一过程需要各方积极参与,以确保制定出更科学、公正、合理的标准,为受害人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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