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通按照程序主持调解。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交通管理机关指定。
2、经调解后根据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交通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同时又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
4、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交通应当在责任及调解结果栏内载明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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