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不得鼓掌、喧哗;
2、不得吸烟、进食;
3、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
4、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不得有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开庭程序的基本流程:
1、开庭前的准备:包括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诉讼材料、准备法庭陈述等;
2、法庭纪律:包括保持法庭秩序、遵守法官指令、适时发言等;
3、举证质证:涉及向法庭提交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进行质证等;
4、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5、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有机会进行最后的陈述;
6、法官宣判: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宣布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开庭时应注意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吸烟、进食,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传播庭审活动,也不得有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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