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单位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
法律分析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 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常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
3. 身份证明文件;
4. 工资证明;
5. 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6. 提取原因说明。
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等。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有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进行驳回。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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