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人是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具备收取保险费和赔偿责任的特征;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人,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
(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
(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拓展延伸
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范围及相关责任和权益
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范围涉及到参与保险合同的各方,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提供者,承担支付保险赔偿的责任。被保险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享有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益。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和权益是相互关联的。保险人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并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被保险人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范围及相关责任和权益对于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的提供者,具备从事保险业务的资格,有权收取保险费,并承担支付保险赔偿的责任。投保人则是购买保险的一方,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并享有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益。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他们之间的关系与责权利益息息相关,对于保险合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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