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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拐卖属于刑事案件吗
2024-07-14 23:02:11 责编:小OO
文档


拐卖妇女、儿童属于刑事案件,量刑上限是死刑。执行死刑前有一系列程序,包括会见亲属、核对身份、公布执行情况等。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受害人及其亲属有权要求嫌疑人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拐卖属于刑事案件吗?

属于刑事案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上限是死刑。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死刑后执行流程有哪些?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拐卖属于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是嫌疑人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拐卖妇女儿童不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拐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造成的伤害也是无法弥补的,在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都有权利要求嫌疑人民事赔偿责任。

结语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其罪行不仅对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上限是死刑。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程序,确保被执行的人符合判决的死刑罪犯,并保护其人格尊严。对于拐卖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他们有权要求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他们遭受的损失。拐卖犯罪的严厉打击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三条 机关、人民、人民、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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