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是不是执行局向机关提交的??1.是的。2.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人民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机关立案查处。3.最高人合最高人民,就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拒绝执行机关的调解是不涉及到犯罪的,当事人可以向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拓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机关或者人民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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