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速裁程序审限是十日,有期徒刑超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普通程序审限为二到三个月,简易程序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普通程序公诉案件审限为1个月,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简易程序二审审限为20天,上诉抗诉案件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
法律分析
刑诉法速裁程序审限是几天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采取速裁程序审理的,人民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区别
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
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后者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
3、程序差异,简易程序可就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简化,如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出示证据等可以简化。
4、简易程序针对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5、审理期限:普通程序公诉案件,1个月,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克延长一个月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被告人没被羁押的,6个月。经院长决定可以延长3个月。审限从受理之日起计算。
简易程序20天二审:一般上诉抗诉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由最高院决定再审为3个月,最多6个月。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在审理方式、审理期限、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普通程序审限为二到三个月,而简易程序审限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审限的计算从受理之日起。对于上诉、抗诉等特殊情况,审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四节 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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