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程序作为破产案件处理的程序之一,指的是债务人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和偿债期限给予一定的减免和延长。
《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与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制度相比,破产和解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应用并不太多,但破产和解的案件很多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破产和解制度可避免连锁反应,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越发密切,相互依存程度也越来越高,一个市场主体破产,往往会导致整个市场运转发生阻塞和故障。此时,破产和解制度有如一剂良方,它可以激活一个垂死的市场主体,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也避免了因企业破产倒闭而导致工人失业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
Life is always long enough to reconc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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