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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到期后怎么办?
2024-07-14 16:43:45 责编:小OO
文档


取保到期后应解除取保措施,释放当事人。逮捕条件包括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机关在取保到期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违法事实需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

一、取保到期后怎么办?

取保到期后应当及时解除取保措施并释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机关实施批捕的条件

逮捕是机关、人民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

三、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又称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

拘役由人民判决;民事拘留须经人民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交机关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机关直接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

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民事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取保后依然是要进行调查取证的,机关在取保到期后,应当根据实际的调查情况来处理,不存在违法事实的显然是需要释放当事人的,存在违法的事实的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

结语

取保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及时解除取保措施并释放当事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分别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和六个月。在此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机关实施批捕的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拘役、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是不同性质和适用对象的强制措施,具体适用的机关和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在取保后,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三条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九条 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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