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适格资格、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其他法律问题。对于订立合同的形式,应当根据交易的情况选择口头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分为合同、成交确认书等形式。
法律分析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 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适格资格;
2. 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 合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4.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其他法律问题。
二、订立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
合同订立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
1.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
2.格式合同。
3.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哪些
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合同,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两种。使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称的语气。
2.成交确认书,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轻工产品或土特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成交确认书也可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两种。无论是合同还是确认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
拓展延伸
合同订立的法律问题与形式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遵守一定的形式,否则合同将无效。同时,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合同的效力、解除等。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结语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关注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适格资格、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以及订立合同应采用何种形式。其中,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而书面形式又可分为多种形式。订立书面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或称正式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书面形式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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