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合同上盖章有效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此观点认为,既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经营,对外签订合同也无需总公司批准,上面加盖分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章。现在大型公司都有不少分公司,有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对外签订合同也是常有的事情。当然,一些重大合同可能需要总公司审核。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三、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没有分支机构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行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行承担。与有限公司登记一样,分公司还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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