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ȡ的起征点如下:
1、销售货物:月销售额为5000至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为5000至20000元。
3、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为300至500元。
起征点有一个临界点的问题,例如规定的起征点为每月销售额5000元,某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4999元,则该纳税人未达起征点,不用纳税;而另一位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5000元,则应纳税额=5000*4%=200元/月。
综上所述,2024年起征点的幅度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具体的起征点金额由各地区的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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