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一般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法律明确规定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然而,从小被送人的儿子没有继承权,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具体是否形成收养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过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断绝了生父母关系,可以视为事实收养关系,可以继承遗产。否则,过继子女不能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一、继子一般会有继承权吗
1、继子一般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的,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且《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继子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从小送人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过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得看过过继是否形成了收养关系。
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认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按收养关系处理。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指出:“亲友、群众公认,或有组织证明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继父母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未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自然,这种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过继子女就不能继承遗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子一般有继承权。只要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然而,对于从小送人的儿子而言,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过继子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认为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从而具备继承遗产的权利。然而,如果过继子只是为了延续继父母的香火或继承遗产,并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他将不能继承遗产。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来确定过继子是否具备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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