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第二次离婚起诉仍不出庭的,但是如果原告可以提交其他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可以缺席审判,并依法判决离婚。如果提供不了,则不会判决离婚。
一、想离婚老公不同意的如何能成功离婚
女方想离婚老公不同意的,女方需要写好起诉状,然后向男方住所地的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起诉。起诉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立案审查。起诉后女方要注意搜集下列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1、对方如果出轨的,可以提供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对方与小三在一起被抓到拍下的照片或者合法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
2、如果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被施暴一方可以提供诊疗记录、验伤证明;其他看到对方施暴的人的证言。
3、如果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可以提供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
4、如果对方存在等恶习的,可以提供对方因此被处罚的处罚记录。
如果女方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审理离婚案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知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二、夫妻感情不和男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男方不肯离婚的女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女方起诉后需要向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经过审理认定证据效力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
女方可以提供下列证据:
一、如果对方出轨的,可以提供对方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如他们同居的周围邻居的证言。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的,可以提供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明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了。
三、如果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提供证明其与第三者领取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的结婚证。
三、想离婚对方一直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对方一直不同意的,应当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起诉方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人民不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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