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证明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借条和欠条。欠款证明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债务关系成立的基础,如果日后因为欠款问题引起纠纷,欠款证明的作用至关重要。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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