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是法官会问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对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会问被告的答辩意见,会问原告、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终结,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