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定离婚的关键,离婚次数无关。会准予离婚,如果有充足证据并经过调解无效。若不准离婚,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并提供新证据才可再次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的理由充分、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的,在实践中一般诉讼两次发院也会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调解无效前提,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的程序及审判次数
离婚诉讼的程序及审判次数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离婚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判决和执行。在起诉阶段,申请人需向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会在受理阶段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接下来会进行调解,以尝试达成双方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将进入审理阶段,会组织庭审,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终,会作出判决,并根据判决内容执行。至于审判次数,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通常需要经历一次或两次审判。然而,具体审判次数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争议程度而定。
结语
离婚诉讼的审判次数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而言,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阶段。会根据离婚理由和证据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重要的依据。若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并提供新的离婚证据方可再次起诉。总体而言,离婚诉讼一般需要经历一至两次审判。具体情况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争议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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