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的场所工作,应支付高温补贴,且该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高温补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的场所工作,应支付高温补贴,且该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防暑降温费发四个月。
一、劳动法防暑降温费规定
劳动法防暑降温费规定如下: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二、防暑降温费发几个月
防暑降温费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保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什么是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暑措施。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高温天气防护办法。然而,有些企业将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安排的休息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不得视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同时,《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安排的休息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工资的百分之百分之一百五十。
因此,部分企业将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劳动者自身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的场所工作,应支付高温补贴,且该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防暑降温费发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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