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各地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
法律依据:
《卫生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