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需由抚养权取得方支付,金额和期限可协商或判决。支付方式可一次性给付或定期给付/以物折抵。有固定收入者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者可参考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根据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法律分析
孩子的抚养费不能直接提供给第三方,必须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提供。如果没有任何一方取得抚养权,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取得抚养权的一方。
2、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以及期限可由双方协商来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判决。
一、履行抚养费的方式如下:
1、一次性给付,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应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提供,具体金额和期限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判决。履行方式可选择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或以物折抵。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抚养费;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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