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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全责方的赔偿责任及处理方式
2024-07-11 21:22:49 责编:小OO
文档


交通事故全责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等。首先,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超额部分由对方承担。可以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诉讼费可要求对方承担。证据确凿时,对方不出庭也可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赔偿多少钱

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费用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年龄、户口性质、收入、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被扶养人年龄及人数、误工时间等。

在对方承担全责的情况下,大笔赔偿费用为以下各项之和: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32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元÷250日)×误工天数(即住院天数与住院后休息天数);5、住院护理费=70元/天×住院天数;

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7、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元×20年(不满60岁)×0.22;

8、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年限×0.22;

9、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续医费用;

11、精神抚慰金4000等等

遇到交通事故全责方不给钱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首先,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提交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由对方承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根据伤残程度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您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侵权方和保险公司,将判决赔偿。诉讼费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判决支付。若被告不出庭且证据确凿,可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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