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丧葬费。保险限额外的部分由保险赔偿,无保险的肇事人全额赔付。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对方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赔偿金,其一,残疾赔偿金,其二,死亡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丧葬费。有保险的赔偿保险限额外的部分,没有保险的肇事人全额赔付。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的法律责任与赔偿规定
在交通事故中,当确定某一方全责时,该全责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全责方应当赔偿事故中受害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直接支付现金、修理或替换受损财物、支付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涉及医疗费用、工作损失、精神损失以及其他经济损失的合理计算。同时,全责方也可能面临法律上的处罚,如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事故纠纷。
结语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需承担合适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营养、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保险限额外的部分由保险赔偿,无保险肇事人全额赔付。全责方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平解决事故纠纷,承担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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