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应该向人民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
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对于案件中已经做出裁决的情况,如果满足相关的条件,可以向申请撤销相应的裁决,同时如果没有执行裁决,也可以向申请执行相关的裁决,并且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身份证明,相应的法律文书,代理人的相关证明等。
一、强制划款出具什么手续
强制划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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