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的股票,应当记载法人的名称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根据相关法律规章,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制约,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方法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章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