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企业破产后仍可申请执行。执行员应在接到申请书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中止情形包括申请人可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等。执行终结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等。执行管辖由第一审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执行,共同管辖由最先立案的管辖。执行的根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和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执行的文书。
法律分析
一、被告企业破产了还能申请执行吗
可以申请。执行员应当在接到执行申请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1、执行中止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得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作为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来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2、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撤销申请。申请人撒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可以在执行时效内再次申请执行。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又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
(6)认为应当终结的其他情形。
二、执行管辖如何确定
(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或者与第一审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执行。
(2)共同管辖:两个以上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管辖,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移交先立案的处理。
(3)对执行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法律咨询:
网友:执行的根据是什么?
律师:申请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原则。具体包括:①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与支付令,刑事裁判中的财产部分。②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强制执行的伸裁裁决书。③人民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被告企业破产,申请执行仍然是可行的。执行员在接到执行申请书或移交执行书后10日内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中止的情形包括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执行终结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等。执行管辖的确定原则包括财产所在地执行、共同管辖等。申请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原则。如果对执行管辖有异议,应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10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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