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嘉祥县小学
乙方:
因校园内下水道部分损坏,沉淀物长期淤积,造成严重堵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校园内131.5米下水道整修清淤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总工程量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陆百元整(4602.50元)(每米造价35元,共计款项:131.5ⅹ35=4602.5元)的工程订立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校园内131.5米下水道整修清淤。
2、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质量,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竣工后道路的清洁。
3、工期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力,保证在15日内顺利完工。
4、安全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5、付款办法:要求乙方全额垫资建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合同起生效。
甲方:嘉祥县小学
乙方: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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